主要负责人是指 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指

发布时间: 8/9/2023 4:02:36 PM 来源: 创意达人

安全生产法中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指什么人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是实际领导、指挥生产经营单位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决策人。在一般情况下,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其法定代表人。但是某些公司制企业特别是国内外一些特大集团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往往与其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同为一人,他们不负责日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和安全生产工作,通常是在异地或者国外。在这种情况下,那些真正全面组织、领导生产经营活动和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人就不一定是董事长,而是总经理(厂长)或者其他人。还有一些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经营单位不需要并且也不设法定代表人,这些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就是其资产所有人或者生产经营负责人。

主要负责人是指 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指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是能够承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领导责任的决策人。当董事长或者总经理长期缺位(因生病、学习等情况不能主持全面领导工作)时,将由其授权或者委托的副职或者其他人主持生产经营单位的全面工作。如果在这种情况下发生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者生产安全事故需要追究责任时,将长期缺位的董事长或者总经理作为责任人既不合情理又难以执行,只能追究其授权或者委托主持全面工作的实际负责人的法律责任。

综上所述,法律所称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是实际领导、指挥生产经营单位日常生产经营活动、能够承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主要领导责任的决策人。

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指

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主要有两类:一是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指依法代表法人单位行使职权的负责人,如国有工业企业的厂长经理,公司制企业的董事长、国有机关的最高行政官员等。

二是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负责人,具体指代表法人单位行使职权的负责人,如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等。

法律责任

单位负责人是单位的法人代表,对本单位所发生的违法违纪行为要负主要责任,因此,单位负责人应组织学习新《会计法》的内容,使之成为自己日常经济行为监督武器,自觉把自己的经济行为规范在法律之内。

会计人员也应积极学习领会新《会计法》内容,使之成为自己工作的法律武器,不畏强权,以确保会计信息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同时树立起对会计行为负直接责任的观念。

同时,通过对新《会计法》的学习,增强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会计行为应负的责任感,以国家的利益为重,不设账外账,保证了会计信息的完整和真实。

主要负责人是指 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指

主要负责人是指?

问题一:企业主要负责人 是指哪些人? 独资企业的企业负责人是指投资者本人;合伙企业的企业负责人是指合伙人确定的负责人;有限责任公司的企业负责人是指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问题二:各级人民 *** 的主要负责人是指什么 各级人民 *** 的主要负责人主要是指各级地方人民 *** 的主要负责人,包括省长、副省长、自治区人民 *** 主席、副主席、直辖市市长和副市长;市长、副市长、自治州州长、副州长;县和自治县的县长、副县长;乡镇和自治乡镇的乡镇长和副乡镇长等。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我们坚持中国 *** 的领导,以人民代表大会为权力机关,并实行政治协商制度,但是中国 *** 、人民代表大会和的政治协商会议的各级机关都不是 *** 机关,其负责人也不是 *** 负责人。各级人民 *** 的负责人不包括这些机关的负责人。另外,中国 *** 纪律检查委员会通常与上述各机关被合称为“五套班子”,但其也不属于 *** 机关。五套班子中,只有人民 *** 是 *** 机关。

问题三:主要负责人是什么意思 主要负责人指的是一个单位或组织主持本单位全面工作具有最高决策权并对本单位承担主要责任的单位主要领导。主要负责人的具表现形式很多,根据习惯,凡是在单位负主要责任的领导在法律上统称为主要负责人。不过,如何理解主要负责人的涵义,只能本单位的性质,以及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来具体确定主要负责人。这个名词具体所指的对象会因所在的行业的差异有细微的区别,所以应该参照该领域的法律和行业不成文的规则或是本单位的规定。

问题四:企业安全主要负责人是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可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关于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理解有很多种。有的认为是公司法定代表人,这是大多数人的观点。有的认为董事长比较合适,因为董事长是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投资人,有关生产经营单位的发展规划、重大投资项目等重大的决策都由董事长来决定;有的认为总经理更合适,虽然董事长是主要投资人,但可能一个人兼很多公司的董事长,公司的主要工作由总经理负责,这在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很普遍。另外,许多外国的老板在内地开设很多工厂,通过雇用内地总经理来进行管理工厂,很显然把主要负责人的职责落实到董事长身上不合适。有的认为总裁合适,这主要是指大型集团公司,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公司相互合并,大量集团公司成立。有的认为首席执行官合适,这主要是指上市公司、外资公司等。有的认为是指合伙人,这主要是指合伙制公司。有的认为是指个体投资人,这主要是指个体经济而言。总之,主要负责人的形式很多,在法律上统称为主要负责人。因此,如何正确理解《安全生产法》中主要负责人的涵义,只能依据生产经营单位的性质,以及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来具体确定主要负责人。一般而言,对生产经营单位负全面责任,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的这个人,就是主要负责人。

主要负责人是指 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指

问题五:党政主要负责人是指那些人? 25分 厂长或经理,党委书记或党支部书记,.有些工会主席也算是吧

问题六:安全生产法中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指什么人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是实际领导、指挥生产经营单位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决策人。在一般情况下,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其法定代表人。但是某些公司制企业特别是国内外一些特大集团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往往与其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同为一人,他们不负责日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和安全生产工作,通常是在异地或者国外。在这种情况下,那些真正全面组织、领导生产经营活动和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人就不一定是董事长,而是总经理(厂长)或者其他人。还有一些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经营单位不需要并且也不设法定代表人,这些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就是其资产所有人或者生产经营负责人。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是能够承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领导责任的决策人。当董事长或者总经理长期缺位(因生病、学习等情况不能主持全面领导工作)时,将由其授权或者委托的副职或者其他人主持生产经营单位的全面工作。如果在这种情况下发生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者生产安全事故需要追究责任时,将长期缺位的董事长或者总经理作为责任人既不合情理又难以执行,只能追究其授权或者委托主持全面工作的实际负责人的法律责任。

综上所述,法律所称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是实际领导、指挥生产经营单位日常生产经营活动、能够承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主要领导责任的决策人。

问题七: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是指什么

问题八: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指哪些?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指对本单位生产经营负全面责任,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的人员。具体指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其他生产经营单位的厂长、经理、矿长、投资人等。

问题九:“ 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指那些人? 会计书中写的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指企业法人代表和企业财务负责人

问题十:国有企业党政主要负责人指的是哪些人 厂长或经理,党委书记或党支部书记,.有些工会主席也算是吧

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指什么人员?

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指对本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和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的人员,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经理等。

企业主要负责人不同于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指依法律或法人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我国法律实行单一法定代表人制,一般认为法人的正职行政负责人为其惟一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一定是一个自然人,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主管理人员。比如,公司的董事长一般是法定代表人;而企业负责人可以是生产负责人,质量负责人。

而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指对本单位生产经营负全面责任,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的人员,具体指的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其他生产经营单位的厂长、经理、矿长投资人等。

扩展资料

企业主要负责人六项具体职责: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指哪些人?

企业主要负责人一般是指企业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或董事长)、总经理等。《会计法》第五十条规定:“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主要包括两类人员:

一是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也称法人代表),即是指依法代表法人单位行使职权的负责人,如国有工业企业的厂长(经理)、公司制的董事长、国家机关的最高行政官员等;

二是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负责人,即是指依法代表非法人单位行使职权的负责人,如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等。

扩展资料

企业负责人岗位职责

1、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在任期内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依法执业,向董事会及股东会负责或报告工作,确保股东出资收益率不低于社会平均收益率;

2、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宗旨,诚信服务,保证本企业发展的正确方向。在股东会授权下可对外投资或调整企业发展的方向,并考察洽谈或形成意向报批后吸收其他合伙人;

3、主持制定和组织实施企业发展规划,人才发展规划,各项规章制度和企业重大决策;

4、代表企业对内外签订各项合同、协议和合约,也可部分授权其他人草签,条件具备时补签认可。严格作好企业风险防范,维护本企业合法权益。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