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落户新政(呼和浩特落户新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6/16/2023 3:36:54 PM 来源: 笑拥冷风
可以 新推出的政策
呼和浩特户籍新政:持购房合同可落户
2014-05-08 14:05:28北方新报微博(参与讨论)
提要:5月7日,呼和浩特市政府公布了最新出台的《呼和浩特市户籍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自5月4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办法》进一步放宽了本市非农业户口落户限制,放开了农村户籍人口进城的落户转移,并规定本市居民可将保障性住房作为合法稳定住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同时指出要严格控制本市农业人口落户。
u2003u20035月7日,呼和浩特市政府公布了最新出台的《呼和浩特市户籍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自5月4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办法》进一步放宽了本市非农业户口落户限制,放开了农村户籍人口进城的落户转移,并规定本市居民可将保障性住房作为合法稳定住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同时指出要严格控制本市农业人口落户。
u2003u2003无房本可持购房合同落户
u2003u2003《办法》规定,在本市市区及旗县辖镇拥有城市(镇)规划区域内的商品住房、二手住房、自建住房并取得房屋权属证书,或者购买城市(镇)规划区域内的商品住房、二手住房暂时没有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持购房合同(协议)及购房发票(收据),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可以申请登记本市常住户口。
u2003u2003保障性住房可作为合法稳定住所
u2003u2003《办法》规定,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收入)并且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可以申请登记本市常住户口。
u2003u2003针对在保障性住房中居住的本市居民,《办法》规定,“本市居民享受政府分配的廉租房、公租房以及经济适用等保障性住房的,保障性住房可以作为其合法稳定住所,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可以办理市内户口迁移手续。”
u2003u2003放开“农转非”严控“非转农”
u2003u2003今年年初,呼和浩特市市长秦义在作《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全面放开呼和浩特市市域范围内农村户籍人口进城、城镇人口在中心城区与小城镇之间、小城镇与小城镇之间的落户限制,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城镇人口规模化。
u2003u2003对此,《办法》新增了一条内容,即“本市市区农业户籍居民,可以申请登记市区非农业户口;本市旗县农业、非农业户籍居民,在市区投亲靠友的,可以申请登记市区非农业户口。本市以外居民,可以申请登记本市旗县城镇非农业户口;从市外迁入本市同一旗县满5年,在本市投亲靠友的,可以申请登记市区内非农业户口。”
u2003u2003《办法》同时规定,“严格控制本市农业人口落户,除出生登记、夫妻投靠、入伍士兵复原回原籍上户外,不允许其他原因落本地农业户口。”
申请人持所需材料到拟落户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即可,市内迁移的,当场办结,市外 户口迁移 至我市的,需派出所先核发《准予迁入证明》,申请人持《准予迁入证明》回原籍办理《迁移证》后,持《迁移证》到落户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落户登记。 《呼和浩特市户口居民 身份证 管理工作规范》规定: 无正规 购房 手续的单位团购商品住宅楼,符合在本市连续缴纳 社保 满2年,凭 购房合同 (协议)、单位证明、居委会或物业 居住证明 办理落户。商品住房(含公寓)没有取得 房屋所有权 证的,未经过网签,符合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保满2年,由呼和浩特市社保局出具参保证明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及发票(收据),开发商或物业公司提供住房平面图办理落户登记。 无正规购房手续的单位团购商品住宅楼,符合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保满2年,凭购房合同(协议)、单位证明、居委会或物业居住证明办理落户。 自建住房没有房屋所有权证的,符合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保满2年,凭 土地使用证 、村委会证明、缴费凭据,可以办理落户登记。 村里自建的单元住宅楼,符合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保满2年,凭 购房协议 、购房收据、村委会证明、开发商出具的住户平面图和物业证明办理落户手续。
呼和浩特落户新政中专以上学历可落户,所有要求按照人才政策落户的毕业生或在校生,只要是中专(技工学校)以上学历的,都可以落户本地,迁移原因按照毕业落户。
【法律依据】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第一条
提升人才落户服务水平,大中专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申请落户,不受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就业、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居住年限等条件限制。
第二条
建立以人为本、便捷高效、规范有序的新型户籍制度。以实际居住地登记常住户口为原则,具有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就业或居住满6个月的人员,均可申请在市四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五旗县建制镇落户。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从去年开始,为了招才引智,全国20多个城市纷纷放出招纳人才的福利,而其中的落户政策成为大家最为关心的内容之一。对此,原本相对“安静”的呼和浩特也坐不住了。日前,呼和浩特发布了《呼和浩特市推进人才优先发展战略的若干措施(试行)》。措施中明确,普通全日制中专以上的毕业生“零门槛”落户呼和浩特。落户门槛从本科降低到中专,是出于何种考虑?能否解决欠发达地区的人才问题?
为了吸引更多人才服务于呼和浩特市的发展,从5月21日开始,呼和浩特市放宽户籍准入条件。国外留学回国人员及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普通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毕业生都可以在呼和浩特市落户。这次的落户新政与之前的政策相比,最明显的变化是门槛降低。
呼和浩特市人才服务中心副主任张彤介绍,以前必须是全日制本科,这次提出了更踏实的方针政策,全日制中专以上即可落户,门槛进一步降低。
另外,以前高校毕业生想在呼和浩特市落户必须得在呼和浩特市有固定工作。而现在,凡是有在呼和浩特市创业、就业的意愿就可以落户。
内蒙古师范大学的王明远今年毕业,但目前工作还没有落实,新出台的政策让她放宽了心。她表示,本身就准备留在呼和浩特发展,出台此政策,解决了她把户口迁回去手续方面的麻烦。
张彤说,除了在落户方面开绿灯,对于想要在呼和浩特创业的高校毕业生,还将提供就业贷款。以前是10万,现在提高到50万,这个力度非常大,同时还会贴息。如此好的就业条件出台,必然会吸引广大高校毕业生回来创业。
大学生落户、创业等一系列的新政出台,仅是呼和浩特吸纳人才政策的一部分。根据新政,呼和浩特还建立了引才“绿色通道”,全市298家企事业单位将引进745名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的高层次人才。目前,报名工作正在有序推进。同时,为来呼求职面试的博士、硕士及“双一流”大学本科毕业生,提供七天免费住宿;成功在呼和浩特市非公企业就业或自主创业的,给予租房、购房补贴。
呼和浩特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刘强认为,呼和浩特推出的人才政策,表面上看是这座城市渴望人才,更深层其实是寻求新发展、新突破。政策出台后,第一步就是要招聘优秀大学生,作为高层次人才的补充。他们的到来将会补充现有干部队伍,改变干部队伍的结构,特别是在改变年龄结构、文化结构方面将起到巨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