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购房合同
发布时间: 2/2/2023 6:51:20 PM 来源: 创意传媒
卖 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买 方: (以下简称乙方)
见证方:苏州我爱我家房屋租赁置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转让甲方私人房产一事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 甲方对产权的声明
甲方根据国家规定,已依法取得苏州市_________区(县) 的房屋所有权证书,所有权证书_____字第____________号。甲方为该房屋的现状负全责。该房屋的结构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 甲方对买卖权的声明
甲方
保证
第三条 乙方对购买权的声明
乙方愿意在本
合同
第四条 房屋售价
双方同意上述房屋售价为每建筑平方米人民币 元,价款合计为人民币 元。(大写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元整)

第五条 付款方式
(一) 无须银行贷款 1、乙方应在签订《苏州市房屋买卖
合同
(二) 银行贷款 1、 乙方应在签订《苏州市房屋买卖
合同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 甲、乙双方
合同
第七条 房屋交付 甲乙双方就房屋交付达成以下细目:
1) 没有房屋欠帐,如电话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取暖费等;2) 没有固定不可移动装修物品的破坏; 3) 房屋本身没有影响房屋使用或美观的破坏; 4) 其它: 。
第八条 关于产权办理的约定 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应向房屋所在区(县)房地产交易所申请办理房屋买卖立契过户手续,并按有关规定申领房屋所有权证。 办理上述手续时产生的税费及相关费用,由甲乙双方依照有关规定缴纳。办理过程中由丙方先行垫付,在物业交验时提供相应票据。
第九条 有关争议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本协议的附件和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行法律效力。当本
合同

第十条 生效说明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房屋所在区(县)交易所留存一份,见证方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 经办人: 电 话:
乙 方: 经办人: 电 话:
丙 方:苏州我爱我家房屋租赁置换有限公司
经办人: 电 话:
__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