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矿产品购销合同
发布时间: 2/3/2023 8:52:23 AM 来源: らforget゜旧事
订立
合同
购货单位:____,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增强甲乙双方的责任感,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
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
合同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
(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2)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3)
无国家和部颁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4)没有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需方
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双方在
合同
(在
合同
合同
定附件的质量要求;对某些必须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产品,除主管部门另有
规定外,
合同
合同
应注明采用的抽样标准或抽验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术条件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当事
人双方共同封存,分别保管,作检验的依据。)
第二条 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_______________。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______________。
(国家或主管部门有计量方法规定的,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国家或主管部门
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对机电设备,必要时应当在
合同
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对成套供应的产品,应当明确成套
供应的范围,并提出成套供应清单。)
3。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
第三条 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产品的包装,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
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产品的包装物,除国家规定由甲方供应的以外,应由
乙方负责供应。可以多次使用的包装物,应按有关主管部门制订的包装物回收办法执行;有
关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包装物回收办法,作为
合同
除国家另有规定者外,不得向甲方另外收取。如果甲方有特殊要求的,双方应当在
合同
定,其包装费超过原定标准的,超过部分由甲方负担;其包装费低于原定标准的,相应降低
产品价格。)
第四条 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
1。产品的交货单位:____________。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 )项执行:
(1)乙方送货(国家主管部门规定有送货办法的,按规定的办法执行;没有规定送货
办法的,按甲乙协议执行);
(2)乙方代运(乙方代办运输,应充分考虑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
工具);
(3)甲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__________。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________________。
(甲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
合同
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编月度要车(船)计划;必须由甲方派人押送的,应在
合同
定;甲乙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
方签字,明确甲、乙方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第五条 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甲方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
,当事人另有约定者,从约定;
合同
合同
的提货日期为准。乙方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
于或迟于
合同
第六条 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国家定价执行;
(2)应由国家定价而尚无定价的产品,按物价主管部门的批准价执行;
(3)不属于国家定价的产品,或因对产品有特殊技术要求需要提高或降低价格的,按
甲乙双方的商定价执行。
(执行国家定价的,在
合同
格执行。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
或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执行。由于逾期付款
而发生调整价格的差价,由甲乙双方另行结算,不在原托收结算金额中冲抵。执行浮动价和
协商定价的,按
合同
2。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它费用的结算,按照中国人
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
(用托收承付方式结算的,
合同
般为十天,从运输部门向收货单位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起算。凡当事人在
合同
延长验货期限的,应当在托收凭证上写明,银行从其规定。)
第七条 验收方法
(
合同
和试验;5。在验收中发生纠纷后,由哪一级主管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机关执行仲裁等等。)
第八条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
妥为保管,一面在__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
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如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
合同
3。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十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
)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甲方提出的书面异议中,应说明
合同
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花色、标志、牌号、批号、合格证或质量
保证
数量、包装、检验方法、检验情况和检验
证明
事人双方商定的必须说明的事项。)
第九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__%(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
-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0-30%)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
合同
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
,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
处理。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
合同
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
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
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
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
合同
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
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
合同
,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单方
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
合同
合同
,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
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十五天内通知乙方
,办理解除
合同
第十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__%(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
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0-30%)的违约金。
2。甲方未按
合同
顺延外,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乙方偿付
顺延交货的违约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
合同
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
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
违约金。
5。甲方违反
合同
6。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
失。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
合同
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
证明
行
合同
第十二条 其它
按本
合同
任后十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
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解决
合同
合同
同意由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
合同
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
合同
合同
解除
合同
合同
合同
同等效力。本
合同
合同
双方的主管部门、银行(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购货单位(甲方):____(公章)
代表人:____(盖章)
地址:____
开户银行:____
帐号:____
电话:____
供货单位(乙方)____(公章)
代表人:____(盖章)
地址:____
开户银行:____
帐号:____
电话:____
__年__月__日订
颁布 单 位: 国家工商管理局经济
合同
颁布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