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矿产品购销合同

发布时间: 2/3/2023 8:52:23 AM 来源: らforget゜旧事

订立

合同

购货单位:____,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增强甲乙双方的责任感,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

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

合同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

(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2)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3)

无国家和部颁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4)没有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需方

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双方在

合同

(在

合同

合同

定附件的质量要求;对某些必须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产品,除主管部门另有

规定外,

合同

合同

应注明采用的抽样标准或抽验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术条件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当事

人双方共同封存,分别保管,作检验的依据。)

第二条 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_______________。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______________。

(国家或主管部门有计量方法规定的,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国家或主管部门

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对机电设备,必要时应当在

合同

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对成套供应的产品,应当明确成套

供应的范围,并提出成套供应清单。)

3。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

第三条 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产品的包装,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

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产品的包装物,除国家规定由甲方供应的以外,应由

乙方负责供应。可以多次使用的包装物,应按有关主管部门制订的包装物回收办法执行;有

关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包装物回收办法,作为

合同

除国家另有规定者外,不得向甲方另外收取。如果甲方有特殊要求的,双方应当在

合同

定,其包装费超过原定标准的,超过部分由甲方负担;其包装费低于原定标准的,相应降低

产品价格。)

第四条 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

1。产品的交货单位:____________。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 )项执行:

(1)乙方送货(国家主管部门规定有送货办法的,按规定的办法执行;没有规定送货

办法的,按甲乙协议执行);

(2)乙方代运(乙方代办运输,应充分考虑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

工具);

(3)甲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__________。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________________。

(甲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

合同

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编月度要车(船)计划;必须由甲方派人押送的,应在

合同

定;甲乙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

方签字,明确甲、乙方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第五条 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甲方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

,当事人另有约定者,从约定;

合同

合同

的提货日期为准。乙方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

于或迟于

合同

第六条 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国家定价执行;

(2)应由国家定价而尚无定价的产品,按物价主管部门的批准价执行;

(3)不属于国家定价的产品,或因对产品有特殊技术要求需要提高或降低价格的,按

甲乙双方的商定价执行。

(执行国家定价的,在

合同

格执行。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

或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执行。由于逾期付款

而发生调整价格的差价,由甲乙双方另行结算,不在原托收结算金额中冲抵。执行浮动价和

协商定价的,按

合同

2。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它费用的结算,按照中国人

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

(用托收承付方式结算的,

合同

般为十天,从运输部门向收货单位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起算。凡当事人在

合同

延长验货期限的,应当在托收凭证上写明,银行从其规定。)

第七条 验收方法

(

合同

和试验;5。在验收中发生纠纷后,由哪一级主管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机关执行仲裁等等。)

第八条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

妥为保管,一面在__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

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如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

合同

3。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十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

)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甲方提出的书面异议中,应说明

合同

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花色、标志、牌号、批号、合格证或质量

保证

数量、包装、检验方法、检验情况和检验

证明

事人双方商定的必须说明的事项。)

第九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__%(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

-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0-30%)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

合同

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

,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

处理。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

合同

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

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

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

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

合同

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

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

合同

,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单方

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

合同

合同

,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

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十五天内通知乙方

,办理解除

合同

第十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__%(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

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0-30%)的违约金。

2。甲方未按

合同

顺延外,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乙方偿付

顺延交货的违约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

合同

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

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

违约金。

5。甲方违反

合同

6。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

失。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

合同

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

证明

合同

第十二条 其它

按本

合同

任后十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

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解决

合同

合同

同意由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

合同

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同

合同

解除

合同

合同

合同

同等效力。本

合同

合同

双方的主管部门、银行(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购货单位(甲方):____(公章)

代表人:____(盖章)

地址:____

开户银行:____

帐号:____

电话:____

供货单位(乙方)____(公章)

代表人:____(盖章)

地址:____

开户银行:____

帐号:____

电话:____

__年__月__日订

颁布 单 位: 国家工商管理局经济

合同

颁布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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