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火灾隐患整治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2/2/2023 5:07:08 PM 来源: じ☆ve情缘
为深刻吸取近期部分省市重大亡人火灾事故教训,有效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深入推进我市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顺利开展,确保我市火灾形势的稳定,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加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深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积极构筑我市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通过专项行动,进一步推动各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建立消防安全长效管理机制,社会单位明确并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全市消防安全环境得到改善,全民消防安全意识明显提高,社会化消防工作网络更加健全,全市亡人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得到有效遏制。二、组织机构为切实加强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确保工作的落实到位,市政府成立运城市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组:组长:*副组长:*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消防支队,办公室主任由市消防支队支队长田生树担任,副主任由市消防支队防火处处长杨维民担任。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专项行动领导组和办公室,切实加强对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的组织领导。三、排查整治范围和内容(一)排查整治范围1.人员密集场所(1)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侯船厅、民用机场航站楼、体育场馆、会堂及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2)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3)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4)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5)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6)旅游、宗教活动场所。2.“三合一”场所:人员住宿、生产、仓储或经营等使用功能为一体的建筑和场所。3.高层建筑:10层及10层以上的居住建筑(包括首层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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