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宣言全文
发布时间: 9/18/2023 6:50:16 PM 来源: 长安一夜尽落花
独立宣言之本文可分为五个章节:序文、前言、控诉英王乔治三世、谴责英人、与总结。(但独立宣言本文中并没有这五个章节的标题。)序文 1776年7月4日,于国会内美洲十三合众州全体一致宣告 此时此刻,于人事发展进程中,斯属必要者,业为解消一群人民与他群间之政治捆缚,并视其地位-基于自然律与造物主之赐-于尘世诸政权间为互不隶属且相互平等,适切尊重人类宣告独立的目标理想之需求。前言 我等之见解为,下述真理不证自明:凡人生而平等,秉造物者之赐,拥诸无可转让之权利,包含生命权、自由权、与追寻幸福之权(原意为:拥有私人资产之权)。 兹确保如此权力,立政府于人民之间,经受统治者之同意取得应有之权力特此,无论何种政体于何时坏此标的,则人民有权改组或弃绝之,并另立新政府,本此原则,以成此型式之政权,因其影响人民之安全幸福至巨。 深思熟虑后,当得此论,即建立长久之政府,不应以无足轻重之理由改组,而基于已知之过往,世人宁可容忍积重难返之邪僻。然当连串之滥权者与篡夺者执迷不悟,迫人民屈伏于绝对专制下时,推翻此政府,是其权利,是其义务,并为未来之安稳提供新保障。控诉 此限制已令各殖民地长久不堪,此事现今亦已成为必要,即由人民改变过往政府体制。大不列颠今上长久以来剥下益上,直接导致遍及各州之专制暴政。为证明斯言属实,且将事实呈交公正之世间。 他拒绝批准,俾益最深且对公众利益至关紧要之法条。 他禁止辖下总督们通过当前迫切而必要之法条,延宕法条直至得其恩准而于留中不发期间,他彻底置之不理。 他拒绝通过其他法条以调解广大行政区内之人民,除非人民放弃于立法机构内之代表权,此为人民至高无上之权,唯暴君畏之惧之。 他于异常、不当、且远离公共纪绿保管之处所召集民意代表与会,唯一目的为使其因疲于奔命而屈从于他个人之意旨。 他反复解散议会,因其勇于坚决反对他侵犯民权。 他长期拒绝-于议会解散之后-使其他人当选以让立法权-无可消灭者-回归由多数民意行使国家长期暴露于一切可能导致动乱之危机。 他力阻各州增加人口,为达目的而阻挠外籍归化法,拒绝通过鼓励移民内附之法条,并提高拨用新土地之门槛。 他拒绝通过建立司法权之相关法条,藉以妨碍司法。 他置司法于个人意志之下,独断决定其职位与薪资之数目与款项。 他设立大量新机构,送来成群的官吏吸取民脂民膏。 他于吾民之间维持常备军-于承平时期-不经议会同意。 他酬庸军权,使之自外于,并超逾民权。 他勾吉他人,使我等隶属之司法体制,既逾越于宪法,亦未经律令之认可。御准虚有其表之议会所炮制之种种法案: 于吾民中驻扎大军: 以伪审判卵翼杀人犯逍遥法外: 切断吾民与他方之贸易往来: 不经吾民同意即开征税赋: 多次剥夺吾民由陪审团听审之权益: 押送吾民至海外,审以罗织之罪名: 废止英式自由法制于一邻省,立专制政府于其中,并扩展其疆域,作为样板与便宜行事之手段,用以推行相同之威权统治至各殖民地中 夺吾民之宪章,废止我最具价值之律法并根本改变我政府体制: 中断我之立法职能,而声称他们有权为我一切大小事宜立法。 他抛弃此地之政务,声明吾民不在其保护之下,对吾民强加战争之重荷。 他掠夺我海域,践踏沿岸,焚烧城镇,残民以逞。 他刻正运来大批外籍佣兵以恣意屠戮、蹂躏、与妄为,其手段之虐酷与卑劣几与最野蛮之时代毫无二致,作为一个文明国家之元首,完全失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