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含南昌市副市长名单的词条
发布时间: 9/27/2023 7:12:22 AM 来源: 生无Clean
副市长:徐庆
工作分工:
协助市长分管国土资源、土地储备、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安全生产、城市管理和文明城市创建、防震减灾等方面的工作。
是的,南昌市副市长李晓波就是宜昌人,她于2020年1月任南昌市副市长。
中共南昌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 陈俊卿,男,汉族,1963年5月出生于福建省泉州市德化县,中共党员,1984年7月参加工作,西安冶金建筑学院工业与民用建筑专业毕业,大学学历,工学学士、管理学硕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国家注册咨询工程师、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 个人简历 1980.09——1984.07,西安冶金建筑学院(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工业与民用建筑专业学习,获工学学士学位; 1984.07——1992.11,南昌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土建室助理工程师、工程师、专业负责人;(南昌院为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直管正厅级事业单位) 1992.12——1994.12,南昌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深圳分院工程师、桥梁室主任; 1995.01——1996.12,南昌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深圳分院副院长、工程师; 1997.01——2000.05,南昌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深圳分院院长、高级工程师; 2000.06——2001.03,南昌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副院长兼深圳分院院长;(副厅级) 2001.04——2002.02,南昌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副院长,主持全院行政工作(其间:2001.11参加中组部、科技部第十二期党员专家理论研究班学习); 2002.03——2007.04,南昌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院长,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国家注册咨询工程师、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其间:2003.03—2004.01在中央党校第十九期一年制中青班学习,2005.09在中国延安干部学院第一期中青班学习,2003.10—2005.10在华中科技大学管理学院学习获管理学硕士学位);(正厅级) 2007.05——2009.02,江西省建设厅党组书记、厅长[1]; 2009.02——2010.9,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书记、厅长[2]。(期间:2009.9—2009.11在中国浦东干部学院第五期中青班学习) 2010.09——2011.01,南昌市委副书记、南昌市代市长[3]。 2011.01——至今,南昌市委副书记、南昌市市长(1月27日上午,南昌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选举陈俊卿为南昌市人民政府市长)。 江西省青联联合会荣誉主席;中国共产党江西省委员会第十二届候补委员。 编辑本段宋朝人物 人物简介 陈俊卿〔公元一一一三年至一一八六年〕字应求,莆田人。生于宋徽宗政和三年,卒于孝宗淳熙十三年,年七十四岁。幼庄重,不妄言笑。绍兴八年,(公元一一三八年)登进士第。授泉州观察推官,勤于职务。秩满,时秦桧当国,察其不附己,以为南外睦宗院教授。桧死,召为校书郎。孝宗时,除著作佐郎,兼普安郡王教授。累迁尚书右仆射,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兼枢密使。后上章告老,以少师魏国公致仕。俊卿天资忠孝,清严好礼。在朝正色立言,无所顾避。凡所奏请,均关治乱安危之大者。卒,谥正献。俊卿著有文集二十卷,《宋史本传》传于世。 “八太师”、“一门二丞相”: “八太师”指的是莆田“阔口陈”的“九代八太师”。 陈俊卿是南宋绍兴八年(1138)榜眼。官至尚书右仆射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宰相)并枢密院使,后又进为左相。以少师魏国公致仕。卒谥“正献”。因之,陈俊卿的曾祖父陈仁、祖父陈贵、父陈铣都赠“太师”、“国公”。 陈文龙是南宋咸淳四年(1268)状元,拜参知政事(副宰相)。他以身殉国,诏赠“太师”,谥“忠肃”。因之,陈文龙的曾祖父陈钦绍、祖父陈衮、父陈粢都赠“太师”、“国公”。(按:后世也有称“一门二丞相”的,是指陈俊卿和陈文龙二人。又,陈俊卿登进士第时,是三十七岁;而陈文龙登进士第时,也是三十七岁。奇哉!) 《宋史·陈俊卿传》 陈俊卿,字应求,兴化人。幼庄重,不妄言笑。父死,执丧如成人。绍兴八年,登进士第,授泉州观察推官。服勤职业,同僚宴集,恒谢不往。一日,郡中失火,守汪藻走视之,诸掾属方饮某所,俊卿舆卒亦假之行,于是例以后至被诘,俊卿唯唯摧谢。已而知其实,问故,俊卿曰:“某不能止同僚之行,又资其仆,安得为无过。时公方盛怒,其忍幸自解,重人之罪乎?”藻叹服,以为不可及。 秩满,秦桧当国,察其不附已,以为南外睦宗院教授。寻添通判南剑州,未上而桧死,乃以校书郎召。孝宗时为普安郡王,高宗命择端厚静重者辅导之,除著作佐郎兼王府教授。讲经辄寓规戒,正色特立。王好鞠戏,因诵韩愈谏张建封书以讽,王敬纳之。 累迁监察御史、殿中侍御史。首言:“人主以兼听为美,必本至公;人臣以不欺为忠,必达大体。御下之道,恩威并施,抑骄将,作士气,则纪纲正而号令行矣。”遂劾韩仲通本以狱事附桧,冤陷无辜,桧党尽逐而仲通独全;刘宝总戎京口,恣掊克,且拒命不分戍;二人遂抵罪。汤思退专政,俊卿曰:“冬日无云而雷,宰相上不当天心,下不厌人望。”诏罢思退。 时灾异数见,金人侵轶之势已形。俊卿乃疏言:“张浚忠荩,白首不渝,窃闻谗言其阴有异志。夫浚之得人心、伏士论,为其忠义有素。反是,则人将去之,谁复与为变乎?”疏入,未报,因请对,力言之,上始悟。数月,以浚守建康。又言:“内侍张去为阴沮用兵,且陈避敌计,摇成算,请按军法。”上曰:“卿可谓仁者之勇。”除权兵部侍郎。 金主亮渡淮,俊卿受诏整浙西水军,李宝因之遂有胶西之捷。亮死,诏俊卿治淮东堡砦屯田,所过安辑流亡。金主褒新立,申旧好,廷臣多附和议。俊卿奏:“和戎本非得已,若以得故疆为实利,得之未必能守,是亦虚文而已。今不若先正名,名正则国威强,岁币可损。”因陈选将练兵、屯田减租之策,择文臣有胆略者为参佐,俾察军政、习戎务以储将材。 孝宗受禅,言:“为国之要有三:用人、赏功、罚罪,所以行之者至公而已,愿留圣意。”迁中书舍人。时孝宗志在兴复,方以阃外事属张浚。以俊卿忠义,沈靖有谋,以本职充江、淮宣抚判官兼权建康府事。奏曰:“吴璘得孤军深入,敌悉众拒战,久不决,危道也。两淮事势已急,盍分遣舟师直捣山东,彼必还师自救,而璘得乘胜定关中。我及其未至,溃其腹心,此不世之功也。”会主和议方坚,诏璘班师,亦召俊卿。奏陈十事:定规模,振纪纲,励风俗,明赏罚,重名器,遵祖宗之法,蠲无名之赋。 隆兴初元,建都督府,俊卿除礼部侍郎参赞军事。张浚初谋大举北伐,俊卿以为未可。会谍报敌聚粮边地,诸将以为秋必至,宜先其未动举兵,浚乃请于朝出师。已而邵宏渊果以兵溃,俊卿退保扬州。主和议者幸其败,横议摇之。浚上疏待罪,俊卿亦乞从坐,诏贬两秩。谏臣尹穑附思退,议罢浚都督,改宣抚使治扬州。俊卿奏:“浚果不可用,别属贤将;若欲责其后效,降官示罚,古法也。今削都督重权,置扬州死地,如有奏请,台谏沮之,人情解体,尚何后效之图?议者但知恶浚而欲杀之,不复为宗社计。愿下诏戒中外协济,使浚自效。”疏再上,上悟,即命浚都督,且召为相,卒为思退、穑所挤,遣视师江、淮。俊卿累章请罪,以宝文阁待制知泉州,请祠,提举太平兴国宫。 思退既窜,太学诸生伏阙下乞召俊卿。乾道元年,入对,上劳抚之,因极论朋党之弊。除吏部侍郎、同修国史。论人才当以气节为主,气节者,小有过当容之;邪佞者,甚有才当察之。钱端礼起戚里为参政,窥相位甚急,馆阁之士上疏斥之。端礼遣客密告俊卿,己即相,当引共政。深拒不听。翌日,进读《宝训》,适及外戚,因言:“本朝家法,外戚不预政,有深意,陛下宜谨守。”上首肯,端礼憾之。知建康府。逾年,授吏部尚书。 时上未能屏鞠戏,将游猎白石。俊卿引汉桓灵、唐敬穆及司马相如之言力以为戒。上喜曰:“备见忠谠,朕决意用卿矣。朕在藩邸,知卿为忠臣。”后卿拜谢。 受诏馆金使,遂拜同知枢密院事。时曾觌、龙大渊怙旧恩,窃威福,士大夫颇出其门。及俊卿馆伴,大渊副之,公见外,不交一语,大渊纳谒,亦谢不接。洪迈白俊卿:“人言郑闻除右史,某当除某官,信乎?”诘所从,迈以渊、觌告。具以迈语质于上,上曰:“朕曷尝谋及此辈,必窃听得之。”有旨出渊、觌,中外称快。 金移文边吏,取前所俘。俊卿请报以“誓书云:俘虏叛亡是两事,俘虏发已多,叛亡不应遣。且本朝两淮民,上国俘虏亡虑数万,本朝未尝以为言,恐坏和议,使两境民不安。或至交兵,则屈直胜负有在矣。” 镇江军帅戚方刻削军士,俊卿奏:“内臣中有主方者,当并惩之。”即诏罢方,以内侍陈瑶、李宗回付大理究脏状。十一月,当郊而雷,上内出手诏,戒饬大臣,叶颙、魏杞坐罢。俊卿参知政事。时四明献银矿,将召冶工即禁中锻之。俊卿奏:“不务帝王之大,而屑屑有司之细,恐为有识所窥。”从官梁克家、莫济俱求补外,俊卿奏:“二人皆贤,其去可惜。”于是劾奏洪迈奸险谗佞,不宜在左右,罢之。减福建钞盐,罢江西和籴、广西折米盐钱,蠲诸道宿逋金谷钱帛以巨万计,于是政事稍归中书矣。 龙大渊死,上怜曾觌,欲召之。俊卿曰:“自出此两人,中外莫不称颂。今复召,必大失天下望。臣请先罢。”遂不召。殿前指挥使王琪被旨按视两淮城壁还,荐和州教授刘甄夫,得召。俊卿言:“琪荐兵将官乃其职,教官有才,何预琪事。”会扬州奏琪传旨增筑城已讫事,俊卿请于上,未尝有是命。俊卿曰:“若诈传上旨,非小故。”奏言:“人主万几,岂能尽防闲,所恃者纪纲、号令、赏罚耳。不诛琪,何所不为。”琪削秩罢官。 先是,禁中密旨直下诸军,宰相多不预闻,内官张方事觉,俊卿奏:“自今百司承御笔处分事,须奏审方行。”从之。既而以内诸司不乐,收前命。俊卿言:“张方、王琪事,圣断已明,忽谕臣曰:‘禁中取一饮一食,必待申审,岂不留滞。’臣所虑者,命令之大,如三衙发兵,户部取财,岂为宫禁细微事。臣等备数,出内陛下命令耳。凡奏审欲取决陛下,非臣欲专之,且非新条,申旧制耳。已行复收,中外惶惑,恐小人以疑似激圣怒。”上曰:“朕岂以小人言疑卿等耶?” 同知枢密院事刘珙进对,争辨激切,忤旨,既退,手诏除珙端明殿学士,奉外祠。俊卿即藏去,密具奏:“前日奏札,臣实草定,以为有罪,臣当先罢。珙之除命,未敢奉诏。陛下即位以来,纳谏诤,体大臣,皆盛德事。今珙以小事获罪,臣恐自此大臣皆阿顺持禄,非国家福。”上色悔久之,命珙帅江西。俊卿退自劾,上手札留之,且曰:“卿虽百请,朕必不从。” 四年十月,制授尚书右仆射、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兼枢密使。俊卿以用人为己任,所除吏皆一时选,奖廉退,抑奔竞。或才可用,资历浅,密荐于上,未尝语人。每接朝士及牧守自远至,必问以时政得失,人才贤否。 虞允文宣抚四川,俊卿荐其才堪相。五年正月,上召允文为枢密使,至则以为右相,俊卿为左相。允文建议遣使金以陵寝为请,俊卿面陈,复手疏以为未可。上御孤矢,弦激致目眚,六月始御便殿。俊卿疏曰:“陛下经月不御外朝,口语籍籍,皆辅相无状,不能先事开陈,亏损圣德。陛下忧勤恭俭,清静寡欲,前代英主所不能免者皆屏绝,顾于骑射之末犹未能忘。臣知非乐此,志图恢复,故俯而从事,以阅武备,激士气耳。愿陛下任智谋,明赏罚,恢信义,则英声义烈,不越尊俎,固已震慑敌人于万里之远,岂待区区骑射于百步间哉。陛下一身,宗社生灵之休戚系焉,愿以今日之事,永为后戒。” 曾觌官满当代,俊卿预请处以浙东总管。上曰:“觌意似不欲为此官。”俊卿曰:“前此陛下去二人,公论甚惬。愿捐私恩,伸公议。”觌怏怏而去。枢密承旨张说为亲戚求官,惮俊卿不敢言,会在告,请于允文,得之。俊卿闻敕已出,语吏留之。说皇恐来谢,允文亦愧,犹为之请,俊卿竟不与,说深憾之。吏部尚书汪应辰与允文议事不合,求去,俊卿数奏应辰刚毅正直,可为执政。上初然之,后竟出应辰守平江。自是上意向允文,而俊卿亦数求去。 明年,允文复申陵寝之议,上手札谕俊卿,俊卿奏:“陛下痛念祖宗,思复故疆,臣虽疲驽,岂不知激昂仰赞圣谟,然于大事欲计其万全,俟一二年间,吾之事力稍充乃可,不敢迎合意指误国事。”即杜门请去,以观文殿大学士帅福州。陛辞,犹劝上远佞亲贤,修政攘敌,泛使未可轻遣。既去,允文卒遣使,终不得要领。曾觌亦召还,建节钺,跻保傅,而士大夫莫敢言。 俊卿至福州,政尚宽厚,严于治盗,海道晏清,以功进秩。转运判官陈岘建议改行钞盐法,俊卿移书宰执,极言福建盐法与淮、浙异,遂不果行。明年,请祠,提举洞霄宫。归第,弊屋数楹,怡然不介意。 淳熙二年,再命知福州。累章告归,除特进,起判建康府兼江东安抚。召对垂拱殿,命坐赐茶,因从容言曰:“将帅当由公选,臣闻诸将多以贿得。曾觌、王抃招权纳贿,进人皆以中批行之。脏吏已经结勘,而内批改正,将何所劝惩?”上曰:“卿言甚当。”朝辞,奏曰:“去国十年,见都城谷贱人安,惟士大夫风俗大变。”上曰:“何也?”俊卿曰:“向士大夫奔觌、抃之门,十缠一二,尚畏人知,今则公然趋附已七八,不复顾忌矣。人材进退由私门,大非朝廷美事。”上曰:“抃则不敢。觌虽时或有请,朕多抑之,自今不复从矣。”俊卿曰:“此曹声势既长,侍从、台谏多出其门,毋敢为陛下言,臣恐坏朝廷纪纲,废有司法度,败天下风俗,累陛下圣德。”命二府饮饯浙江亭。 俊卿去建康十五年,父老喜其再来。为政宽简,罢无名之赋。时御前多行“白札”,用左右私人持送,俊卿奏非便,上手札奖谕。除少保,判建康府如故。八年上章告老,以少师、魏国公致仕。十三年十一月薨,年七十四。方属疾,手书示诸子云:“遗表止谢圣恩,勿祈恩泽及功德,勿请谥树碑。”上闻嗟悼,辍视朝,赠太保,命本路转运司给葬事,赐谥正献。 俊卿孝友忠敬,得于天资,清严好礼,终日无惰容。平居恂恂若不能言,而在朝廷正色危论,分别邪正,斥权势无顾避。凡所奏请,关治乱安危之大者。雅善汪应辰、李焘,尤敬朱熹,屡尝论荐。其薨也,熹不远千里往哭之,又状其行。有集二十卷。 子五人,宓有志于学,终承奉郎,朱熹为铭其墓。宓自有传。 编辑本段内黄县中召乡位庄村党支部书记 陈俊卿,男,1946年4月出生,初中文化程度,1982年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内黄县中召乡位庄村党支部书记。 上任伊始,他就与村“两委”班子讨论制定了位庄村经济发展五年规划,经过他和村“两委”一班人的努力,该村的农业种植结构调整走上了快速发展的道路,全村共建成温棚高效农业示范园区三个,温棚种植面积达到320亩,小工棚瓜菜种植面积1280亩,尖椒种植面积2000亩。启动了畜牧养殖富民工程,建成肉牛标准化小区1个,生猪养殖场3个,肉鸡规模户12户。他们还通过招商引资的方式,从山东引进一个“二帝锦”手工项目,目前,村里有100名中青年妇女从事该加工项目,有效利用了村内的闲散劳动力,切实增加了群众的收入。在他的协调下,该村与先进地区大型企业建立长期的友好用过协议,每年转移剩余劳动力700余人,2008年,全村人均纯收入达到4600元。 2005年,位于本村的中召乡第三中学因年久失修成为危房,学校没有足够的资金修缮校舍,陈俊卿了解到此情况后,立即从家中拿出2000捐给学校,在他的带动下,全村共捐款11万余元,协调教育部门危房改造资金54万元,为学校新建两层56间教学楼。为改变位庄村的村容村貌,他带领支部、村委一班人筹集资金84万元,硬化了村内道路,实施了“一池三改”富民沼气工程,亮化、粉刷街道8000平方米,2007年,投资20万元建成了村文化大院,如今的位庄村成了远近闻名的小康村。
1968年10月 江西省武宁县下放;
1972年11月 九江国棉一厂团委干事、副书记;
1984年4月 江拖团委副书记;
1984年10月 共青团南昌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1986年6月 共青团南昌市委学校部部长;
1988年3月 南昌市青云谱区劳动人事局局长;
1990年3月 南昌市青云谱区政府副区长;
1992年12月 南昌市青云谱区委副书记;
1995年5月 南昌市委副秘书长(正县级);
1995年10月 南昌市委副秘书长兼市委党史研究室主任;
1995年12月 南昌市郊区委副书记、区长;
2001年7月 南昌市政协副主席、党组成员,南昌市郊区委副书记、区长;
2001年9月 南昌市政协副主席、党组成员,南昌市郊区委书记(兼);
2002年5月 南昌市委常委、市郊区委书记(兼);
2002年9月 南昌市委常委、市青山湖区委书记(兼);
2002年12月 南昌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兼红谷滩新区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2005年6月 南昌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兼红谷滩新区工委书记、管委会第一主任。
(1987.06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马列专业毕业;1998.09-2000.09 南昌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并结业)
2011年9月18日在南昌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上当选为政协南昌市第十三届委员会主席。
2015年01月不再担任政协南昌市第十三届委员会主席。
现任南昌市南昌县委书记是郭毅,其简历如下:
郭毅,男,汉族,1964年8月出生,江西樟树人,中共党员,大学文化,华东政法学院法律系法学学士。1986.09-1990.08,宜春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干部;1990.08-1991.12,南昌市东湖区委政法委干部;1991.12-1993.06,南昌市东湖区彭家桥街道办事处副主任;1993.06-2002.01,南昌市市容管理执法督查处处长、市容环境管理局督查室主任;2002.01-2005.06,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2005.06-2007.01,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正县级);2007.01-2009.01,南昌市房产管理局局长、党委书记;2009.01-2011.06,南昌市东湖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2010年12月参加全省副厅级后备干部考试入围);2011.06-2013.10,南昌市南昌县委书记;2013.10至今,南昌市南昌县委书记、南昌小蓝经开区党工委书记。
朱志群现任南昌市副市长,简历如下:
朱志群,男,汉族,1960年8月出生,江西瑞金人,中共党员,在职研究生学历。1989年3月,江西省华夏食品厂副厂长;1989年11月,江西省华夏食品厂副厂长、省废旧物资公司办公室负责人;1991年9月,江西省再生资源总公司办公室主任;1992年12月,江西省再生资源总公司副总经理;1997年10月,青云谱区副区长、党组成员;2005年5月,青云谱区委副书记、区长、党组书记;2006年5月,青云谱区委书记;2008年12月,青山湖区委书记;2011年2月,红谷滩新区工委书记;2011年9月,南昌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1970年11月 ——江西省进贤县三里公社党委副书记(主持工作);
1973年4月—— 江西省进贤县团委书记;
1975年12月—— 江西省进贤县委常委;
1976年2月—— 江西省进贤县委副书记、县革委会副主任;
1979年4月—— 江西省进贤县委副书记(主持全面工作);
1980年5月—— 江西省进贤县委书记兼县武装部第一政委、南昌预备役师二团政委;
1986年5月—— 江西省南昌市农委主任、党组书记;
1990年1月—— 江西省新建县委书记兼县政协主席、县人武部党委第一书记、南昌预备役师三团政委(1988年9月—1991年7月 中央党校函授学院党政管理专业学习并毕业);
1992年5月—— 江西省南昌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1995年12月——江西省南昌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副书记;
1996年1月—— 江西省南昌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副书记(1999年至今兼任江西陆军预备役师副政委、高炮团第一政委);
2000年1月—— 江西省南昌市委副书记;
2001年6月—— 江西省南昌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代市长、党组书记;
2001年7月 —— 江西省南昌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党组书记(2003年3月当选十届全国人大代表);
2006年11月 —— 江西省 南昌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
2006年12月 —— 江西省南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
2010年1月 —— 卸职江西省南昌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职务。
2015年1月—— 荣获“2014中华文化人物”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