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才安居暂行办法(深圳市人才认定标准)

发布时间: 9/28/2023 7:54:58 AM 来源: 创世工会

关于深圳市人才安居暂行办法,深圳市人才认定标准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今天小周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深圳领军人才认定标准如下: 深圳国家级领军人才认定标准须在近五年内获得以下奖项: 1、各类国家级奖项的一等奖、二等奖、及特等奖; 2、长江学者成就奖; 3、中国青年科学家奖; 4、茅盾、鲁迅文学奖; 5、中国专利金奖,获奖人须为须为专利发明人及设计人; 6、其他奖项。

2、获得如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全国性等称号的也在国家级领军人才的认定标准内。

3、 请点击输入图片描述(最多18字) 杰出人才租住免租金住房应当签订租赁合同,免租金期限累计不超过10年。

4、免租金期限届满后可以续租3年,但应当按照公租房租金标准缴交租金。

5、承租人不得转租住房。

6、租赁期间发生的物业管理、水电气等费用由承租人自行负担。

7、承租人未按时缴交的,由用人单位先行垫付。

8、 《深圳市人才安居暂行办法》 第十五条 本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租住过免租金住房、未拥有商品住房的领军人才,可以申请累计不超过3年的租房补贴,其中地方级领军人才、后备级人才应当具有本市户籍。

9、第二十一条 人力资源部门在办理新引进人才的接收、调入或者引进手续时,应当告知新引进人才申请租房补贴的条件和程序。

10、本办法所称新引进人才是指本市接收的应届毕业生、新调入的在职人才、新引进的归国留学人员。

11、第二十五条 公租房通过个人轮候、重点企事业单位定向配租(售)等方式面向人才出租。

12、本市户籍人才可以按照深圳市公租房轮候的有关规定申请轮候。

13、市、区住房保障部门可以将公租房定向配租给重点企事业单位或者经本级政府批准的企事业单位,租金按照公租房租金标准由承租单位统一缴交。

本文到这结束,希望上面文章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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