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不得担当刑事诉讼辩护人
发布时间: 1/26/2023 6:01:35 PM 来源: 创意沙龙
不得担当刑事诉讼辩护人的是:
被宣告缓刑和刑罚尚未执行完毕的人;
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
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的现职人员;
本院的人民陪审员;
与本案审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
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
【法律依据】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