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情形可以认定为自首

发布时间: 1/27/2023 8:18:36 AM 来源: 江挽川

认定为自首的情形有: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已宣判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罪行,与司法机关已掌握的或者判决确定的罪行属不同种罪行的,以自首论。

可供自首的对象: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

(其所在单位。

(城乡基层组织。

(以上单位的有关负责人员

《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规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这一款又被称为特别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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