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遗产继承公证注意事项有哪些

发布时间: 1/27/2023 5:48:52 PM 来源: 一路伴随我的你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办理继承公证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所有法定继承人应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并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原件;

放弃继承的,继承人应亲自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或提交住所地公证处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原件;

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死亡户口注销单》原件;

遗产若为房屋的,应提交《房屋所有权证》与《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

继承按遗产总额收费;

亲属证明由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构成,可由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或村(居)委员会出具并由乡(镇)人民政府签署“以上情况属实”并加盖印章(原件)。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十七条第一款,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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