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统计法制宣传教育计划
发布时间: 2/2/2023 2:14:54 PM 来源: 最后一吻
2008年,全省统计法制宣传教育要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全面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总体要求,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主线,以加强各级统计局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统计能力为重点,结合全国经济普查、节能降耗统计、服务业统计等重点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经常性的统计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广大统计工作人员和社会公众的统计法律法规意识。
(一)认真组织实施年度普法工作。各级统计局要按照《省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年度普法计划,确定年度普法重点,落实年度普法措施,稳步推进统计“五五”统计普法工作。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年末有考评。
(二)广泛开展《统计法》颁布25周年纪念活动。要因地制宜地开展形式多样的纪念活动。通过举办纪念座谈会、开展知识竞赛、征集书画作品、举办文艺晚会、电视宣传以及评选表彰先进等活动,隆重纪念《统计法》颁布25周年。要把纪念活动与“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和“12.8”统计法宣传旬的各项活动结合起来,统筹协调,早作安排,掀起统计普法的新高潮。
(三)继续加大对各级党政领导的普法力度。省局对市、县(区)政府分管统计工作的领导进行培训。继续抓好把统计法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教学内容规定的落实,并组织检查讲评。
(四)围绕统计重点工作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围绕(本文由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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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加强统计部门领导和机关干部的法制学习教育。认真抓好《省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各级统计局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统计能力的意见》的贯彻,提高统计局领导依法统计的意识和水平。要落实统计部门领导和机关干部学法制度,要拟制学法计划;要采取党组(党支部)中心组集中学,举办机关法制讲座等形式进行研讨学习;要抓好学法的时间、内容和人员的落实。要认真组织机关干部参加省政府《行政执法证》和国家统计局《统计执法检查证》的培训与
考试
(六)创新法制宣传教育的形式和内容。省局将通过编印《统计行政执法手册》、《统计法制工作
经验
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