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新房屋买卖合同书

发布时间: 2/3/2023 10:37:13 AM 来源: 未来生活馆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条款: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朗乡镇翠花大街翠花15号楼五单元四楼东厅(建筑面积76,06平方米)房地产出卖给乙方。

二、双方议定上述房地产及附属物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壹拾贰万元整(即人民币小写:1xx0元整)。

三、甲方

保证

四、甲方出售的房屋以买房收据为证,如换取房照等事项由乙方负责,甲方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有关房产过户手续。

五、甲方应在2011年6月3日前将房产交付乙方,6月3日以前的水费、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有线电视费等费用由甲方承担。房屋从乙方接收日起,房屋在发生其它事项甲方概不负责。

六、交付房产时,并将屋内家具、一套沙发、一张床、书柜、房内灯具、抽油烟机、楼道内吊式仓房(此仓房归乙方所有,如有产权纠纷,由甲方负责)等交与乙方。(含在总价值内)。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电话: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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