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辽宁省高等职业院校扩招专项考试
发布时间: 2/10/2023 4:11:09 PM 来源: 迷糊画家
【导语】
职教城管委会、各县(市)区招考委:
根据《关于做好2019年辽宁省高等职业院校扩招专项考试补报名工作的补充通知》辽招考办字[2019]91号的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相关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2019年7月31日至8月5日,现场资格审查和身份验证信息采集时间为2019年8月1日至8月5日;
2019年10月14至10月20日,现场资格审查和身份验证信息采集时间为2019年10月15日至10月20日;
地点:考生户口所在县(市)区的招生考试办公室;
二、报名对象
普通高中学生、中职(含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学生、退役军人和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等群体。
三、报名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含应往届)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二)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应届考生由所在学校组织报名,往届考生及其他类型考生补报名原则上在户口所在地或常住地报名。
(三)已经参加2019年普通高考报名、职业教育对口升学考试报名的考生不需重复报名。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基本流程为:考生网上注册→填报基本信息→报名点现场资格审查无误后初步确认→报名点采集身份验证信息→招生考试部门对考生报名进行最终确认(编排考生号)。
考生基本信息由考生本人于规定时间在网上按要求填写;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到指定报名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和身份验证信息采集,交验各种证件,采集照片(面颊特征)及指纹特征信息,核验本人报名信息;各县(市)区招考办根据考生填报信息、资格审查等情况对考生报名进行最终确认(编排考生号),经最终确认的考生方视为完成报名,报名信息以市招考办最终确认为准。
报名工作完成后,各县(市)区招考办使用网上报名系统管理端下载打印《2019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交由考生本人核对并签名确认。
(二)考生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填报本人基本信息(首次登录须进行注册),选择单考单招考生报名,无需缴纳报名考试费。
考生在报名后,须携带招生高校要求的有关证件和网上报名所取得的考生号到有关招生高校参加报名、考试等。
(三)考生现场资格审查和身份验证信息采集时必须交验的证明材料:
1.学历证件:应届高中生持高中学籍证明(须注明考生学籍注册时间),往届高中毕业生持高中毕业证书,其他考生持最后的学历证件等有关证明材料。
2.户籍证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农村考生无居民户口簿者持乡户籍管理部门的证明)。
(四)考生报名时须签写《2019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承诺本人符合报名条件、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报名结束后本人任何信息不再改动、自觉遵守考试各项规定等。
五、资格审核
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审核退役军人身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审核技工学校学籍、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民工身份;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审核新型职业农民身份。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的审核条件按退役军人事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农业农村部门相关规定执行;普通高中学生、中职(含中专、职业高中)学生报名资格审核按《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2018〕27号)执行。
六、考生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辽招考委字〔2019〕6号)、《辽宁省教育厅关于2019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19〕11号)执行。
职教城管委会、各县(市)区招考委,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我市今年补报名工作顺利进行。
鞍山市高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
二〇一九年七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