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男方买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发布时间: 1/11/2023 1:47:27 PM 来源: 左手萤火

一、男方婚前买房,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属于个人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二、男方婚前买房,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三、男方婚前买房,婚后用共同财产还贷的,还贷部分支出及相应的财产增值收益,是共同财产,离婚时,女方有权要求给予一半数额的补偿。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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