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质量控制的规章制度
发布时间: 1/29/2023 3:48:13 PM 来源: 暮光兮凉城
一、实行领导班子成员、教研室主任听课制度。基础部领导、教研室主任必须坚持每学期听课分别不得少于10次,5次。部负责人对本部的外聘教师至少听课2人次/每学期。每学年内力争对本部所有任课教师听课1次。
二、实行公开课制度,每个教研室每学期至少进行一次公开课,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
三、实行见习教师的导师负责制。每位见习教师都有一位老教师做教学指导教师,老教师要检查他所辅导的教师的教学准备情况,课堂教学效果,帮助他们总结在教学中的优点与不足。
四、实行新引进教师的试讲制度。所有准备任课的新教师都要进行教学试讲,学校有关领导、基础部领导、教研室主任及专业老师要进行评议、打分,认为合格的教师才能主讲本科生课程。引进来的新教师教课过程中,部主任、教研室主任、及负责的导师要适当的进行听课,提出意见和建议,以尽快使其进入角色。
五、坚持执行每学期的教学检查工作,对教师的教学资料、授课状态、学生和教师对教学的意见和建议等进行调查、了解、摸底。
六、要求
考试
基础科学部
` 2010.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