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退伍军人有什么优惠政策(今年退伍军人有什么优惠政策嘛)
发布时间: 9/17/2023 3:43:38 PM 来源: 遇见快乐
退伍军人有什么优待政策?
退伍军人优待证享受的待遇如下:1、优待证。优待证是颁发给退伍军人或者现役军人家属的证明,凭借优待证军人及其家属可以享受一定的国家优待政策。2、医疗。军人凭借优待证,在医院看病时可以不用挂号和排队,在拿药和看病时还可以享受一定的优待,有效的缓解了贫困家庭的经济困难。3、旅游。不管是退役军人还是现役军人,在外出旅游排队或者买票时都可以享受优先政策,在公共场所也会为军人设定专门的通道。4、生活。为了让退伍军人更快更好的融入生活,国家为退伍军人在住房、教育等方面制定了一系列优待政策,比如廉租房、子女异地上学等。
优待证如何申领?
退役军人和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等其他优抚对象原则上应向户籍地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申请。不在户籍地常住的,可向常住地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申请。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需由监护人提出申请。两种优待证申领条件均符合的申请人,可根据意愿申领其中一种。具有双重或多重身份的对象,其相关身份均写入优待证芯片,按规定享受相应的优待服务。退役军人事务部相关部门负责人建议,由于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数量较大,各地将结合实际情况确定不同对象的申领时间,希望广大申请人能关注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发布的信息,以便合理安排时间。
退役军人有什么优待政策?
视情况而定,与当地政策有关。比如;根据当地的标准发放退伍补贴。有些单位退伍可以进到乡镇一级的单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
第五条 退役军人保障应当与经济发展相协调,与社会进步相适应。退役军人安置工作应当公开、公平、公正。退役军人的政治、生活等待遇与其服现役期间所做贡献挂钩。国家建立参战退役军人特别优待机制。
第四十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坚持普惠与优待叠加的原则,在保障退役军人享受普惠性政策和公共服务基础上,结合服现役期间所做贡献和各地实际情况给予优待。对参战退役军人,应当提高优待标准。
退伍军人可以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1、农村退伍军人可以享受免征营业税
针对退伍军人转业从事企业经营,从领取税务登记证那天开始,可以享受3年内免征营业税的福利政策。也包括随军家属都可享受此政策。
2、农村退伍军人生活补助
根据有关政策规定,退伍军人按照服役年数,给予每月相应的生活补助。针对2011年之后退伍的军人,补贴以10元为基数,服役年数每增加一年,补贴每月累加10元。比如说服役3年时间的退伍军人,在年满60岁之后,可以每月领取30元的晚年生活补助。
3、农村退伍军人养老补贴
第一、基础养老金,按照当年统一标准进行发放;第二,个人账户养老金,以复员退伍军人领取养老金待遇当年缴费档次的平均额加上政府缴费补贴为基数,乘以其军龄(不满1年按1年算)计算账户化额度,该额度计入个人账户储存额。个人账户养老金的计发办法与其他参保人相同;第三、缴费年限养老金。缴费年限包含从军军龄。
4、养老保险缴纳年限享受军龄待遇
如果缴纳15年就能拿到养老金,你的军龄为5年,只需缴纳10年社保就可以了。
退伍军人优待证有哪些优惠政策
【法律分析】
退役军人持优待证至少可享受七大优待:一是在铁路、公路、航空、港口、金融、公园、风景名胜区、旅游风景区、博物馆、纪念馆、开放的文物保护单位、市民服务中心等公共服务机构和场所享受优先服务;二是在地方医疗服务机构享有优先挂号等服务;三是公办公园、风景名胜区、旅游风景区、博物馆、纪念馆、开放的文物保护单位等场所,凭《优待证》减免门票费;四是民营旅游景区、博物馆、纪念馆等场所对退役军人实行优先优惠;五是优先办理居民服务事项;六是入住公办养老机构的,同等条件优先收养或入住;七是对符合条件的孤老退役军人,按照本人自愿原则安排入住光荣院、敬老院等养老机构等等,使退役军人成为全社会受尊敬的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四十七条 国家保障军人享有符合军事职业特点、与其履行职责相适应的工资、津贴、住房、医疗、保险、休假、疗养等待遇。军人的待遇应当与国民经济发展相协调,与社会进步相适应。女军人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军队应当根据女军人的特点,合理安排女军人的工作任务和休息休假,在生育、健康等方面为女军人提供特别保护。
第四十八条 预备役人员参战、参加军事训练、担负战备勤务、执行非战争军事行动任务,享受国家规定的伙食、交通等补助。预备役人员是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工作人员的,参战、参加军事训练、担负战备勤务、执行非战争军事行动任务期间,所在单位应当保持其原有的工资、奖金和福利待遇。预备役人员的其他待遇保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九条 军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医疗、金融、交通、参观游览、法律服务、文化体育设施服务、邮政服务等方面享受优待政策。公民入伍时保留户籍。军人因战、因公、因病致残的,按照国家规定评定残疾等级,发给残疾军人证,享受国家规定的待遇、优待和残疾抚恤金。因工作需要继续服现役的残疾军人,由所在部队按照规定发给残疾抚恤金。军人牺牲、病故,国家按照规定发给其遗属抚恤金。
退伍军人可以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持退伍证进行军龄登记(军龄视为缴费年限),军龄加实际缴费年限达到15年,到了退休年龄就可每月领取养老金。若为参战参核部队等九类人员,需由县民政局优抚股开介绍信到县社保处说明,可优惠5年,即军龄加实际缴费年限达到10年,到了退休年龄就可每月领取养老金。
1、退伍军人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财税〔2005〕18号文规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26号)第一条、《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扶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93号)第三条、《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随军家属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0〕84号)第二条、规定对从事个体经营的军队转业干部、城镇退役士兵和随军家属,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个体经营是指雇工7人(含7人)以下的个体经营行为,军队转业干部、城镇退役士兵、随军家属从事个体经营凡雇工8人(含8人)以上的,无论其领取的营业执照是否注明为个体工商业户,军队转业干部和随军家属均按照新开办的企业。
2、其他:
国务院颁布的《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第12条规定:“义务兵入伍前原是学校(含中等专业学校和技术学校)未毕业的学生,退伍后要求继续学习而本人又符合学习条件的,在年龄上可适当放宽,原学校应在他们退伍后的下一学期准予复学。如果原学校已经撤销、合并或者由于其他原因在原学校复学确有困难,可以由本人或者原学校申请县、市以上教育部门另行安排他们到相应的学校学习。”《征兵工作条例》第25条规定:“依法可以缓征的正在全日制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本人自愿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服现役,原就读学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保留其学籍,退伍后准其复学。”此外,一些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也有相应规定,如《天津市征兵工作若干规定》第13条规定:“正在全日制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本人自愿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经批准可以服现役。学生依照前款规定应征服现役的,原就读学校应当保留其学籍;退出现役后复学的,学校可以酌情减免学费;本人申请调整专业的,学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照顾,妥善解决。”《上海市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暂行办法》第17条规定:“退役士兵在校入伍未完成学业的,退役后可以回原学校复学。不要求复学的,按本办法第14条的规定办理。复学的退役士兵,视为自谋职业,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