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周六日办理业务吗
发布时间: 7/17/2023 2:59:29 PM 来源: 创作狂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机构(局)周六周日不办理业务。
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七条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第六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延长职工工作时间。因特殊情况和紧急任务确需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即延长工作时间超3小时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加班的,首先安排补休,不能补休的,支付不低于200%的工资报酬。法定节假日加班支付300%的工资报酬,一般不补休。